著名法国埃及学学者Pascal Vernus做客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应【古埃及与两河流域文明系列讲座】之邀,法国巴黎高等研究院Pascal Vernus教授于2019117日、8日到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担任第二讲的主讲人。

    117下午4Vernus教授在历史学院449室进行第一场讲座,主题为《法老埃及时期的历史观及其在意识形态上的处理》。讲座由历史学院徐诗薇副教授主持,历史学院部分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以及来自天津师范大学的同学到场聆听。

      讲座可以分为两部分即讲课环节和讨论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教授首先通过对比现代和古代的历史观差异引出主题。教授指出现代人观察历史时,认为其是进化的、不可逆转的,历史变革的基本是由内部因素来促进。然而,在古代人观察历史时,认为其是会不断重复的,历史变革的基本则是由外部因素来推动。而法老时期的埃及历史观正是与后者相符。

起初,在原始之海—努恩(Nun)中万物都是以无差别的形式存在着,而创世则是从无差别中出现差异开始的,这个过程被叫做混沌(chaos)。造物主最终以太阳神的形式出现,他创造了世界的一切元素,他使世界充满生机,他给与人类特殊地位。最重要的是他创造了整个世界得以顺利运行的法则玛特(Macat)。在一连串的不稳定和混乱中,玛特准则需要不断地被重申和强化,最后太阳神指定法老代替祂来履行这些职务,国王的意识形态也逐步形成。

在古埃及历史意识形态的框架内,国王是历史的主要行动者。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法老的权力源自神明。埃及的王位直接由神明传递给法老(事实上法老本身就是神);第二,法老是历史的编辑者。法老通过举行祭典活动和建造纪念碑、神庙、城墙等诸多仪式促使历史得以传承。法老在历史洪流中将特定事件记录下来,其成为自我意识形态,流传千古;第三,法老的活动是按照某种特定的模式进行,可谓法老对众神和先祖们原始行为进行模仿和重复;第四,法老的行为虽是对原始固有模式的重复仿效,但法老往往会以某种卓越性(surpassing)以强调自我创新之处,如:在空间上扩展埃及的领土、在数量上举行更多献祭和庆典、在时间上建造更多纪念碑、神庙等。在创新行为中,一些被神所挑选的平民也践行着这种创新性,例如印和阗因建造阶梯金字塔的嶄新技术、阿蒙和泰普(哈普的儿子)因发现新的建筑石材都因此留名万世。

最后,教授总结古埃及的历史观是按照既定的模式不断循环的,其中虽不乏个别特殊情况,但是这种固定模式和特殊性是可以实现调和的。法老时期的意识形态也是以法老为中心的一整套社会体系的集合,法老在其中扮演着主要的角色,法老正是最有力的维护者,也藉其进而实现玛特秩序的维持。



    尔后,118日下午4点,Vernus教授在历史学院天挺阁(127室)进行第二场讲座,主题为“埃及书写和象形文字的普遍问题,以及与中国书写的特殊比较”。



讲座伊始,Vernus教授首先举出三种不同的文字系统:一、公元5-6世纪爱尔兰以刻痕和点画为基础的欧甘文字为例,指出一些文字书写系统的符号仅仅是基本的图像;二、以印度的梵文字母符号为例,这些文字书写系统的符号表现形式较为抽象,因为它们仅表现自身,而不是图像,从符号本身辨认不出是何种物体;三、以玛雅文字为例,这些文字书写系统表现形式是图画包含写实性,它们具体画出了物体和想象之物,从中可以轻易辨认出动物的面孔和人的手掌。

教授指出当一个文字符号能够具体描绘出物体时,它可以称之为「象形」(figurativity),从其可轻辨认出图案,就算一个对本土文化一无所知的外国人,也可以快速地猜出其意。教授接着举例阐释具「象形」的概念。古埃及的象形文字  (拉丁转译为“m”)是具象性的,因为几乎所有人都可以辨认出来它是一只鸟,准确的说是一只猫头鹰。但是欧洲文字“m”却与其不同,因为它没有描绘任何事物。从此例可知,一个没有任何象形文字知识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可从其辨认出单个象形文字符号里所表现的事物。

古埃及象形文字描绘的是具体事物,以及古埃及人想象出他们世界里所存在的事物,而这种描绘是一种单纯而实际的描绘——现实生活中这些物体是什么样子,在文字中也是同样的样子。教授举出了几个古埃及的浮雕图像,在这些图像中,文字和图画并存,图画场景中出现的某些物体,在旁边的铭文中也以同样的方式却作为符号出现。但是这些有趣的现象并不代表以实际图像为基础的象形文字与它表现的事物含义完全相同,一个图像要成为象形文字要接受三个具体的条件限制,才能成为象形文字书写系统中的一员。

这三个限制条件分别是:对物体常规大小的限制、对在文本中空间布局的限制、对象形文字朝向及阅读方向的限制。

首先,对物体常规大小的限制。不管象形文字所表现的实际事物正常大小差距有多么悬殊,在象形文字系统中,它们的尺寸大小相当,比例均衡,例如符号为大象的象形文字和符号为公羊的象形文字在象形文字中尺寸大小相似。这条限制会避免不同象形文字大小不当造成的画面留白。

其次,对在文本中空间布局的限制。象形文字形状不同,考虑到文本空间,会对象形文字进行一定地排列组合,使象形文字文本看起来拼接紧凑而优美。

最后,对象形文字朝向和阅读方向的限制。许多象形文字从形态上看并不对称,象形文字的方向性特征明显表现在那些呈现为动物形象的象形文字中,因为动物的头部总是以侧面视角加以呈现,它们的面部朝向文本的开首,例如,它们面朝左边时,文本就要从左往右读,若朝向右边时,则从右往左读。

教授接着举出象形文字的类别:第一,以韩文为例的「隐藏式象形文字」。因为乍看之下,韩语符号像是一些基本的几何图像抑或部分几何线条构成的图案,但其实他们有着很强的图符成分。由于公元1446年左右,朝鲜世宗(Sejong)颁布法令推广了新的字母体系,他规定了字母的几何形象取决于字母发音过程中发音器官的抽象样貌。例如唇音m就反映了发声过程中唇部的轮廓,因而保留了部分象形文字概念;第二、以楔形文字为例的「遗失式象形文字」。它最初的面貌是象形文字,但随著时间转移和书写工具的变化,逐渐失去原本象形文字的样貌;第三,以中国文字为例的「灵活式的象形文字」。甲骨文是象形文字始祖,但逐渐发展成文字,但在演变中貌似遗失了象形之意,但在文字组合之中象形的展意又十分强烈,例如:「人」+「木」=「休」,人在树下同等于休息。

教授接下来又举出了佛教经文、中国书写文字及钟鼎文等一系列例子阐释不同文字的具象形和抽象性问题。并以地图的方式解说古代早期不同文字系统的分布。

最后,教授总结论述,文字起并不存在一个单一的发源地,大多数古代原始文字都是在世界上的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独立发展出来的。教授用“prinstine writing”这一概念来表示上述独立的文字系统,它们各自独立发展,与其它文字系统没有任何关联。教授举出8个地区所诞生的不同文字系统,以佐证其上述观点:中国文字(中国,1300 B.C.)、哈拉帕文字(印度河谷,2500 B.C.)、原始埃兰文字(伊朗西南部,3300 B.C.~2900 B.C.或者更晚)、西台文字(安纳托利亚,1400B.C.)、象形文字(埃及,3150 B.C.就已完善)、克里特象形文字(克里特,2000-1700 B.C.-线性文字A(克里特,1900-1450 B.C.)、萨波特克文字-玛雅文字(中美洲,800 B.C.)。

 


在两场讲座中,Vernus教授探讨了不同的主题全体师生实收获颇丰会后的讨论更涉及埃及学领域中不同的重点如宗教、经济、艺术、社会结构等教授十分耐心地回答同学们的各个问题直接与同学面对面讨接触言谈诙谐风趣,和蔼可亲,会后大家都热情与教授合影,为两场讲座完美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