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史学名人讲座(29)开讲,黄兴涛教授阐释“治外法权”概念


9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教育部人文重点研究基地清史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黄兴涛教授做客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为南开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强者的特权与弱者的话语:“治外法权”概念在近代中国的传播与应用”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江沛院长主持,百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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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涛教授认为,近代中国大量新概念的引入,搭建了中国近代思想的平台,改变着近代国人的思维方式,因此概念史方法的运用可发掘更为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对近代中国史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治外法权”概念的引入与传播历来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国内史学界对“治外法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清政府与国民政府如何应对“治外法权”的问题和有关撤废活动的过程等方面。法学界的研究则主要侧重于“治外法权”与“领事裁判权”的异同等问题。他指出,国家弱势话语、民族主义的“概念史”和“话语史”是最值得关注的部分。汪荣宝在《新尔雅》中对“治外法权”概念作了界定,即“在甲国领土内之乙国人民,须服从甲国之法律者。”黄先生指出,民国时期报刊杂志和民众曾长期如此使用这一概念。

教授分析道,随着政治环境的变迁,治外法权的概念及国人的认知也开始发生变化。1919-1949年,“治外法权”成为国人心中不合法的象征,成为民众抗议帝国主义侵略和废除不平等条约等政治运动和外交交涉的象征符号。“治外法权”在词形上更易突出标示外国特权的鲜明特征,以及在特权范围上的广泛性,实际超越了领事裁判权。对”治外法权”概念的认知演变是由近代中国特殊的历史情境所决定。在历史研究中,黄先生建议应避免受历史悲情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的干扰,运用丰富的史料,尽力还原历史本真,只有如此才不负一个历史研究者的责任。

黄教授的讲座既有宏观视野,也有细致入微,融知识性与思想性于一体,结合历史,关照现实,使参加讲座的同学深受启发,意识到要对以往一些传统观念进行重新认知。在讲座提问环节,同学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黄教授均耐心地予以解答。(冯成杰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