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乘昕昕)2017年7月8日上午9:00,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李治安在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海宗轩进行了题为《唐宋变革视域下的元“诸色户计”与明“配户当差”》的讲座,由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王晓欣担任主持人。南开大学余新忠教授、中国史研习营营员等近百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李治安教授的讲座主要围绕三个部分展开:一、元时“诸色户计”的具体实施情况;二、明时“配户当差”的框架细节;三、由“唐宋变革论”这一视角展开,对上述两个主题进行了分析与反思。
首先,李治安教授指出了选题缘起,并认为这篇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基于前贤研究,以唐宋变革视域下的元“诸色户计”与明“配户当差”为题,试作探索。
其次,李治安教授具体叙述了元代“诸色户计”制度及其在蒙古、汉地、江南的实施情况。
在蒙古地区,元代“诸色户计”,肇始于成吉思汗军事征服中的军前掳掠。因蒙古西征和南攻西夏、金国,大批色目人、汉人被掳掠到蒙古草原,组成诸色户计及官署;如太祖四大斡耳朵“口子迤北”诸色人户,史秉直管领10余万家降民,称海一带钦察等哈剌赤万人等。漠南草原的全宁路、应昌路、宁昌路、德宁路、净州路、集宁路、砂井总管府等虽系世祖朝以后设置,所管辖的也主要是“各人出军时马后稍将来底”以及“招收到底”诸色民匠人口。此乃蒙元诸色户计的早期原型,也是草原地区蒙古大千户之外“达达数目里有”的另一类人户。大致相当于成吉思汗时期“毡帐墙有”百姓及“板门有”百姓中的后者。
在华北汉地的诸色户计,是该制的主干和典型形态。蒙古灭金前后,为数更多的被掳人口留居汉地,连同归降的“好投拜民户”,一并按职业及族群等被编组或签发为不同户计,替官府或贵族当差。经“乙未括户”和“壬子括户”,特别是至元八年(1271)“钦依分拣定夺各各户计”,诸色户计最终定制。如种田的称民户,充军役的称军户,充站役的称站户,煮盐的称盐户或灶户,充工匠的称匠户,以及打捕鹰房、也里可温(景教徒)、和尚(僧人)、先生(道士)、答失蛮(穆斯林)、儒户、医户等,名色近百种;
在江南地区,平定江南后,诸色户计曾自北向南移植。“诸色户计”替国家或贵族当差服役,是蒙元留给中国的三大遗产之一。
再次,李治安教授详细讨论了明代“配户当差”这一制度,并概括为主要四点“役皆永充”、“役因籍异”、“役有役田”、“以户供丁”。明“配户当差”,奠基于洪武和永乐年间的移民、授田与军民屯田。大规模的强制移民,为居民结构的重新洗牌;移民、授田等充当“配户当差”的基础;黄册制和里甲制,又相当于其最终成型的框架保障。
与黄册制配套的是鱼鳞册和里甲制,前者掌控土地占有,后者用以催办钱粮,勾摄公事,实质是将百姓管束附籍以供赋役。诸多军民被强制迁徙,实施授田或屯田,在田土及生计上依赖国家,又以黄册、鱼鳞册和里甲制严加管束,旨在“建立一种‘划地为牢’的社会秩序”。基于此,明廷不分南北划一实施役皆永充、役因籍异、役有役田、以户供丁的户役法,也就是定户当差,以户为编制单位,把人户编成不同的役种,为每一役种立一役籍,驱使他们去承担朝廷的各类生产、造作、兵防、奔走、祗应等劳役。
最后,李治安教授重新梳理上述观点,得出结论:一、元诸色户计和明配户当差,直接带来了全民服役,其本质是主奴或主从领属;二、士大夫和百姓统统退化为“怯怜口”,又兼明初工商再遭压抑管束,改变了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的走向;三、“君父”压倒了道及道统,潜移默化,深入人心,根深蒂固,成为元明清君臣及君民关系的主宰。
讲座最后,现场同学积极向李治安教授请教疑惑之处,讲座气氛热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