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江沛    副组长:余新忠

成员:夏炎、庞乃明、侯杰、贺江枫、董国辉、董瑜、叶民、袁胜文、贾洪波

二、转出条件

除《南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允许转出的情形外,学院学生转出无其他限制。

三、转入条件

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为确有专长的学生提供适宜学习条件的原则,现制订本科生转专业(转入)规定如下:

1.本年只接收我校本科一年级学生及辅修我院相关专业的本科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学生不改变年级。

2.拟转入学生需符合所在年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规定要求。

3.拟转入学生应顺利完成入学第一学期课程,原则上要求所有课程均考试合格,对本院相关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适当证明者(比如,撰有相关专业论文,得到相关专业老师推荐等),有1门非拟转入专业必修或与其直接相关课程不及格,亦可报名参与选拨。

四、选拔流程

 (一)复试考核形式

    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须经学院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内容只考专业综合考试一项。

 (二)录取方式

                1.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优秀者按排名依次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后次日在历史学院网站公示三日。若申请复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院教学办公室(102室)。

五、争议情况处理及解释权归属

    本规定自201912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历史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