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下午,历史学院天挺阁,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教育部领军人才项目青年学者张荣强做客南开伯苓班史学系列讲座第35讲,发表了“从户下奴婢到在籍贱民:中国古代奴婢身分的演变与良贱制的形成”学术报告。讲座由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余新忠教授主持,夏炎教授、王安泰副教授及历史学院伯苓班学员、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约50人聆听了本次讲座。
张荣强首先回顾了中国学界对于中国社会形态和奴隶问题的研究,指出生产关系中的奴隶包括法律规定中的奴婢和其他人身依附身分,奴婢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不能等同。随后,张荣强介绍了从户籍制度入手探讨中国古代奴婢身分和法律地位的演变的研究方法。
长期以来,学界对于秦汉时期奴婢是否入籍、以何身分入籍、是否包括在统计户口数等问题展开过争论。张荣强通过分析出土文献和传世典籍,得出奴婢在秦汉以与自由民相区别的身分载入户籍;但是,载入户籍不等于计入户口数,户籍统计中的“男子”、“女子”为自由民而非奴婢,奴婢仅作为特定财产附注于每户最末载入户籍。而通过核对魏晋时期的上计簿等材料中的数据,则可以发现至西晋时期的人口统计方法发生了变化,奴婢虽不被称为“男”、“女”,但已作为“人”载入户籍,并与平民并列纳入官府的户口统计,标志着良贱身分制的形成。
奴婢从“资产”到“人”的变化,对应着秦汉以降奴婢的来源与身分的转变。
战国至汉初,奴婢的主要合法来源是被罚没的罪犯;同时在官府救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破产农民为了生存或应付赋役往往卖身为奴,官府表面禁止但实际禁而不止;至两汉时,破产农民沦为奴婢成为重大问题,破产卖身不被承认为合法的奴隶,此后统治者通过严禁自卖、典身等方式,彻底斩断了平民沦落为奴婢的途径。
在“刑人非人”的理念下,“户下奴(婢)”被当作特定财产;随着统治者视奴婢为“人”的意识逐渐抬升,在魏晋之际奴婢获得了最基础国民地位,奴婢作为“人”被纳入统一身分秩序,此为涵盖全体国民的身分体系——良奴身分制建立的前提。良贱制的目的在于将原本作为主人私权下的奴婢纳入统治秩序,更在于严格区分良、奴界限,以保证作为赋役对象的良民的数量。
以往学者多认为秦汉魏晋隋唐时期处于性质相同的社会阶段,奴婢的法律地位没有太大差别。事实上,魏晋以后的奴婢作为“贱民”,虽然习惯上仍然被视为主人的财产,但与秦汉时期“物”的性质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良奴身分制在魏晋时期的形成和南北朝时期的进一步扩大,反映了奴婢地位的上升和平民地位的下降。因此,劳动者的身分在秦汉到魏晋确实有着较大的变化。
提问环节,张荣强就同学们提出的与“私奴”对应的官奴是否计入统计、陵户等从事专门行业并集中管理的群体的地位、对待奴婢态度转变背后的思想因素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余新忠教授对讲座进行总结,指出本次报告所探讨的人的身份地位的变化是历史演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于统治者提升奴婢地位的行为的动力与张教授进行了探讨。夏炎教授指出同学们在聆听讲座的过程中要关注方法,学习本次报告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依托理论回应重大问题、根据具体材料展开论证的研究方式。王安泰副教授就佃客等与土地相关联的依附者的入籍方式与张教授进行了探讨。
本场讲座内容丰富,引人入胜,张荣强结合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论述细节翔实,其研究视角和方法使广大同学深受启发。
供稿:历史学院伯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