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入账及财务报销流程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附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相关规定,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适应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施行和高校财务软件的升级,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管理水平,实现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管理“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实验室设备处经过和财务处协商,决定自即日起对设备及家具等固定资产入账及财务报销流程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入账流程调整内容:

(一)、单价在1000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在实验室设备处的“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中申请建账时,需要在该管理系统中补充“财务报账信息”和“支付信息”(填写模板及方法见附件1)。上述两条信息将作为后续财务报销的重要信息,需要据实、认真填写;

(二)、自即日起,“南开大学设备入账凭证”和“南开大学家具入账凭证”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分别为“南开大学设备入账报销单”和“南开大学家具入账报销单”(模板见附件2),上述两张单据不再需要到实验室设备处加盖“南开大学仪器设备入账专用章”和“南开大学家具资产管理专用章”,申请人可在“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上述单据,经本单位会计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即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无需在财务处的“e报销系统”中二次填报;

(三)、由实验室设备处代购或政府采购的仪器设备,需将“南开大学内部转账结算单” 交至实验室设备处设备供应科即可;

(四)、实验室设备处分别在八里台校区行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和综合实验楼D405门口、津南校区业务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和综合实验楼B129门口各放置了一台“设备家具管理自助终端”,完成资产入账的师生应及时在上述终端打印仪器设备及家具的固定资产标签。未按规定粘贴或标签毁损的,请及时在上述终端补打标签。实验室设备处会定期抽查各单位设备及家具标签粘贴情况,对未粘贴标签的单位将责令整改。

二、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财务报销流程调整内容:

取消单价在1000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的财务网上自助报销预约流程,各报销人只需持有单位会计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的“南开大学设备入账报销单”或“南开大学家具入账报销单”即可到财务处报账大厅投递报销。

三、设备及家具资产入账及财务报销流程调整范围:

以上调整仅适用于单价在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的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单价低于1000元的低值设备及低值家具入账流程按原流程办理。

附件1:财务报销信息及支付信息填写方法.pdf

附件2-入账报销单模板.pdf

  

实验室设备处  财务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