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本学期南开史学前沿系列讲座第十一场在津南校区公共教学楼C319教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卜宪群教授主讲,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张荣强教授主持,主题为“秦汉乡里民众居住形态与人口迁移流动治理”。历史学院小林文治、张叶老师以及学院硕、博一年级研究生共同参与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卜老师开宗明义地指出,秦汉乡里制度研究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领域,尤其是在探讨中国古代大一统中央集权郡县制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时,该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秦汉作为中国古代国家形态转型的关键时期,人口迁移流动模式较先秦时期发生了重大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深刻影响了基层社会结构,也折射出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逻辑。因此,以人口迁移流动为切入点考察秦汉乡里治理,既能揭示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也能为理解古代社会变迁提供重要线索。
卜老师首先对秦汉乡里民众的居住形态展开系统分析。他指出,中国古代民众的居住形态经历了从以“族”聚居为主体的血缘形态,向以个体家庭聚居为主体的地缘形态逐步转变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大致与西周分封制向战国秦汉郡县制的转变相一致。卜老师强调,血缘居住形态下的基层治理主要是以治理“族”的形态实现的,这一阶段的地域组织更多是基于血缘纽带形成的自然聚落。卜老师接着阐释,地缘形态下的基层治理是指由国家按照地区划分的行政机构来组织民众,从对“族”的治理,发展到对个体家庭的治理。在地缘形态下,基层组织虽统称“乡里”,但“乡”为一级管理机构,民众实际居住地则以里(或聚、邑)为单位。此外,卜老师还解释了先秦以降乡、里、邑、聚等概念的演变与性质,他总结道,里、聚、邑在性质上具有相似性,聚和里规模较小,邑规模相对较大,三者有时可互称,具体性质需结合历史背景与文献记载综合分析。战国以来的里制到秦汉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巩固加强了,成为大一统国家民众居住的普遍方式。
随后,卜老师对秦汉乡里民众的居住形态予以介绍。卜老师指出,乡里是秦汉民众的主要居住地,也是人口迁移流动的起点。秦汉大一统格局下的政治环境为人口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乡里人口迁移流动呈现多元化特征,主要分为三类。第一,政治性迁徙是秦汉人口流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强化中央集权、巩固统治根基。对象涵盖贵族官僚、富豪及普通民众;移民实边等政策也属于政治性迁徙范畴,通过有组织的人口迁移充实边疆。第二是贫困、灾害、剥削压迫及其他原因的人口迁移,该类迁移流动多为自发无序,即脱离户籍管理的人口。其中既有因贫困、自然灾害、剥削压迫导致的被动迁徙流动,也存在政府组织的救灾性、扶贫性人口迁移流动。此外,乡里中还存在因避仇、避吏、客居等特殊原因产生的人口流动现象。第三,秦汉乡里人口流动还有职业性迁移,包括为官、为商及从事各种职业所产生的社会流动。通过“乡举里选”的察举制,大批官员从乡里走向各级行政机构。除农业生产外,乡里民众还从事游学教书、放牧打柴、佣作、经商、手工业、巫医等职业。接着,卜老师结合传世文献与出土简牍,从里的治理、不同类型人口迁移的管控等方面,系统阐释了秦汉王朝针对人口迁移流动的治理措施。在里的治理方面,卜老师分别从里的结构与功能、规模差异与特征和基层单位等角度予以介绍。关于政治性人口迁移治理,卜老师指出,秦汉针对旧贵族、高级官员及富豪,一方面实行政治性迁徙,另一方面保留其财产,给予一定的经济与政治待遇;而对普通民众的迁徙,国家也会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甚至社会政治地位。至于贫困、灾害性人口迁移流动治理,卜老师强调,鉴于秦汉时期编户民与国家经济的紧密依存关系,政府通过贷粮、贷种、免除租赋徭役等举措,积极引导流民返乡或就地入籍;同时推行人口从狭地向宽地迁移、允许异地“就食”等政策,致力于将流民固着于土地上,以此保障国家赋税徭役的稳定来源。在职业性迁移流动治理层面,秦汉国家既严格限制民众离开乡里外出,又推行“禁民二业”政策。卜老师也特别提到,尽管秦汉国家在职业限制上有许多措施,但是实际至西汉中后期,随着地主制经济的发展,跨行业经营已经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了。
最后,卜老师总结道,秦汉社会本质上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社会,其政治体制鲜明地代表着地主阶级的利益,属于君主专制中央集权郡县制国家。秦汉继承春秋战国以来历史,以里伍为中心管控民众流动;秦汉民众可以有一定的空间流动自由,但受到政府的多方面制约;秦汉民众有一定的职业选择权利,但职业限制仍然严格。
卜老师的讲授为我们理解秦汉历史发展规律、基层社会运行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也为后续相关研究指明了方向。讲座结束后,卜老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